“小饭桌” 亟须“大管理”
众所周知,校园周边有很多美食,而且物美价廉,深受学生的喜爱。到各个学校附近都能看到很多小饭桌,小凳子,都是供学生就餐而准备。
“小饭桌”指校外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服务、休息、写作业的场所,多开办在离学校较近的居民楼内。近年来,随着城市民众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再加上路程远、午休时间短等原因,以提供午饭午休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校外“小饭桌”作为一种新生服务行业,在各地迅速流盛行起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
从一定意义上说,“小饭桌”的出现便利了孩子们的就餐和休息,为那些没有时间照顾孩子的家长减轻了不少负担,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然而,就目前而言,“小饭桌”服务大多“小、隐、散”,即规模小、较隐蔽、布局分散,存在卫生条件差、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膳食营养不均衡,部分属于无证经营的问题。因而,“小饭桌”在经营管理上,无疑存在较大的监管“盲区”,对政府管理部门来说,是一个急需填补的空白。
其实,每年中小学开学之初,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会强调校外“小饭桌”的安全性等问题,但因为学生家长有切实需求,“小饭桌”屡禁不止。特别是由于“小饭桌”目前还属于“新生事物”,对其监管涉及工商、消防、教育、食药监等多个部门,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和相关部门明确规定“谁来管”“怎样管”等问题,即便是检查,也是“九龙治水式”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监管责任不明确,这也更加说明了“小饭桌”监管方式值得探索。
据报道,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学生“小饭桌”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对未经备案仍从事学生“小饭桌”食品经营活动的,食药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取缔。这无疑是必要的,利于从源头上杜绝“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在此,笔者也为之点赞,因为这样一个政策,不仅仅利于规范当前鳞次栉比的“小饭桌”,更是让广大家长吃了一颗“放心丸”。
诚然,要让“小饭桌”成为孩子及家长的“放心桌”,仅靠实行备案管理还不够,还需要规范化管理及常态化监管发力。一方面,国家或省区要尽快出台规章、条例、意见、办法等行业规范,确定统一规范的名称,建立准入经营制度,通过制定行业管理规范,设置市场准入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对“小饭桌”布局设置、设施配置、基本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规定,使“小饭桌”逐步走向规范化、合理化。
另一方面,要遵循“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食药、卫生、教育、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前提下,联手协作,加强管理。同时,建立“小饭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分散监督和管理的力量整合起来,强化“立体式”政府监督,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共同对“小饭桌”实行“大管理”。另外,政府还应督促落实监管责任,要把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建立完善的监察体系和监督管理平台,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监督队伍中来。
除了强化监管责任外,政府还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设社区公共服务托管模式,充分利用社区闲置资源,政府面向专业非营利组织购买“小饭桌”服务,服务社区内的中小学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校内“小饭桌”,从统一餐饮结构、统一营养配置、开展卫生防疫、开展安全教育、统一教育辅导等方面做好,解决学生的现实需求。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最后,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对这种现象引起重视,对于未成年人的饮食健康担负起该有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人民网时间: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