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2016年,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立足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和质量强国战略,按照质检总局、认监委部署开展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行动计划,推进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 (以下简称“三同”)工程,取得明显成效,相关工作获得国务院和总局领导的肯定,并列入多项国家规划和政策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三同”工程,认监委将于2017年继续组织各局进一步开展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行动,助推出口食品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决策部署,落实2017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要求,实施以“认证+”为核心的升级版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行动计划,指导帮助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等手段工具,鼓励企业获得认证,对外加快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对内成功实现内销转型,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深化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监管模式改革,提高备案认证联动监管效能,全面采信认证结果,方便快捷备案。
2.积极引导,多元共治。检验检疫部门通过宣传、组织和协调等方式发挥引导作用,突出企业在质量提升中的主体地位,鼓励认证机构、技术机构和商务服务平台等市场主体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摸清辖区出口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和认证情况底数,“一厂一策”逐一帮扶,抓住主打企业和行业重点帮扶,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4.检地联合,共建推动。发挥地方政府作用,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联合商务等相关部门“因地制宜”组织实施。配合地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双安双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等专项行动,共建推动,形成合力。
(三)主要目标
出口备案注册“放、管、服”改革全面到位。出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对照国际先进标准得到进一步提升。企业运用认证手段进入发达国家中高端市场能力得到增强,出口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更多获得认证企业加入内外销“三同”工程,形成更多“三同”品牌,增加企业和消费者获得感。
二、帮扶内容
继续落实2016年部署的各项帮扶措施,2017年重点从三方面开展帮扶:
(一)帮助企业快速备案
组织做好新修订《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宣贯。引导企业加强内审员队伍建设,提高自检自控能力。继续实施备案认证监管联动,根据实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切实保证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办理“零超时”。除存在明显安全风险的,通过采信企业HACCP认证和自我声明等先予备案,避免企业因等待评审不能出口,实现出口“零等待”。
(二)帮促企业对标提升
组织开展广泛的对标活动。指导帮助出口食品企业选择和应用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全球食品安全倡议承认的中国HACCP、全球良好农业规范、BRC全球标准、全球水产联盟BAP等)和手段工具(如统计过程控制和其他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良好实践等)鼓励企业获得认证。组织向辖区内国际或国内领先的标杆企业的对标学习活动。做好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新发布配套法规的宣贯,以应对美国新法规实施为抓手,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三)帮扶企业内销转型
做好《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15号)的宣贯工作。按照《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同线同标同质”宣传工作的通知》(认办函〔2016〕207号),继续加强“三同”工程宣传,结合“两会”、“3·15”、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活动进行重点宣传。组织开展“三同”企业对社会和消费者开放宣传活动。指导和协助认证机构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认证对“三同”工程的支撑保障水平。促进“三同”上线企业数量和产品种类较快增长,培育形成一批“三同”品牌。加强对商超、电商和其他商务服务平台的引导和支持,扩大“三同”产品市场推广和销售。
三、组织实施
(一)调研分析(3月10日前)
组织研究分析辖区出口食品企业历年提交的年度报告和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三同”政研组调查问卷数据,必要时组织实地走访和补充问卷调查等,重点了解和梳理辖区出口食品企业建立的安全卫生和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获得认证等基本情况,形成质量分析报告。积极向各级地方政府提交质量分析报告,并提出联合地方部门推进工作的建议。
(二)完成部署(3月20日前)
根据调研分析制定和下发本局帮扶计划落实方案,方案应包括:1.保障措施。明确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建议直属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2.帮扶工作组。组织检验检疫相关监管和评审员成立帮扶工作组并指定负责人,工作组可吸收HACCP、GAP认证审核员参加。3.帮扶台帐。为每家出口食品企业建立帮扶台帐,记录企业基本状况、帮扶需求、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4.督导机制。建立直属局对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机制。
(三)组织落实(3月-11月)
根据帮扶计划落实方案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四)总结提炼(11月10日前)
提炼分析帮扶成效,完成年度总结工作。
请各直属局在3月20日前将《出口备案食品企业管理及认证状况质量分析报告》、《2017年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行动计划落实方案》,在11月20日前将《2017年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总结》报认监委注册部。
四、协调配合
请各直属局在开展帮扶行动过程中,做好与相关组织机构的协调配合。鼓励和支持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出口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促进联盟、国家HACCP应用研究中心和专业科研院所等组织和机构根据企业需求提供质量提升、“三同”品牌建设和对接市场等服务。鼓励HACCP、GAP等认证机构通过“一审多证”、采信监管部门评审结果等方式,减少审核和不必要收费,为企业提供务实增值服务。不得强制企业参加收费培训和接受指定机构的有偿技术服务,同时负责监督相关机构不得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遇有企业反映问题,直属局应及时约谈相关机构并向认监委报告。
五、支持保障
(一)认监委注册部将通过CHINA-HACCP、食品580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活动信息;组织举办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大讲堂;组织召开2017年全国HACCP研讨会暨帮扶计划推进会;加强进出口食品注册评审专家“传帮带”团队建设,根据各直属局需求提供培训师资、技术指导等支持。
(二)将协调认监委信息中心、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和国家HACCP应用研究中心等部门和机构配合各直属局工作。组织编印国际先进认证制度及标准汇编等材料。升级完善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三)根据党建和业务相融合双轮驱动的要求,指导各单位通过探索总结提炼“三级联动”支部工作法和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一岗双责”,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要求,杜绝增加企业负担等现象。
联系人:认监委注册管理部注册二处 庞平、黄斌
电 话:010-82261756、82262764
传 真:010-8226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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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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