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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指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规范标识,引导科学合理使用特医食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tsspsypzcc@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文件类型: .docx 6c31aaf30125a300af538ed9d083c714.docx (235.92 KB)
附件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起草说明.doc
文件类型: .doc e4e575cd1bbc63eea26e174f94110471.doc (16.00 KB)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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