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8〕79号,落实省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战略部署,应用工业互联网,拓展“智能+”,培育智能企业,现决定征集2019年全省“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企业规模、行业特性、模式创新等分类树立标杆,挖掘标杆案例的工作路径、推广模式等,为同行业企业、同区域产业链企业、同规模企业的推广提供针对性强的示范,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核心业务环节,利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排放、优化产业协同等。逐步引导企业基于大数据进行建模、分析、优化,从而实现“智能+”。
1、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近三年来结合实际制定发展战略,已经实施“上云上平台拓展‘智能+’”项目,项目内容满足省“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要素条件之一(见附件1),且在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排放、优化产业协同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具有产品智能化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征集范围。
1、按照《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8〕79号),对制造业“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根据近两年内“上云上平台”实际发生费用给予适当奖补。费用明细依据附件2“近两年内‘上云上平台’项目总费用”进行归集。
2、优先推荐省“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申报工信部和省工信厅有关项目。
3、大力宣传推介省“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项目成果和经验。
1、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做好征集组织工作,指导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进行材料初审。
2、申报企业应根据所申报的企业类型,按附件2的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及时报至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
3、各市州工信部门收集汇总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于2019年6月5日前将推荐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纸质材料包括:省“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各市州推荐文件及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请一并报送联系人。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标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和发布。
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标杆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通报有关企业信用体系,且3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
联系人及电话:许文琳(0731-88955583),张猛(0731-88955549)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箱:hngxtrgzn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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