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会发现有很多种类是“按需求使用”。也就是说,主管部门不限制用量,生产者想用多少就用多少,这会导致“剂量足”而“有毒”吗? 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都是为了实现特定功能。它本身也需要成本,没有厂家会为了害人而去无限制地添加。如果一种物质即使“乱加”也不可能达到“有害剂量”,那么规定一个“使用限量”就没有什么意义。比如,甜味剂阿斯巴甜,在动物实验中喂养剂量达到4g/kg体重时,还没有观察到任何损害。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设定一个成年人每天吃2g以上的阿斯巴甜,常年坚持也不会有害。阿斯巴甜的甜度是蔗糖的200倍左右,2 g阿斯巴甜相当于0.5 kg左右的蔗糖。无论吃什么食品,一天之中含有的糖达到0.5kg,都是无法想象的事情。所以,也就没有必要设定一个“安全限量”。
还有很多食品添加剂比阿斯巴甜更加典型。比如碳酸钠、柠檬酸、甘油、味精、明胶、抗坏血酸等,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甚至没有设定“安全摄入上限”。也就是说,不管你怎么加,都不可能达到有害的地步。在中国的食品添加剂列表里,这样的种类共有77种。
与阿斯巴甜类似的还有各种香精香料。任何调料用得过多,不仅不能使味道更好,反而适得其反。食用的香精香料更是如此。比如产生“香蕉味”的乙酸异戊酯,成年人的安全摄入量接近200mg。在糖果中,适当的用量为不超过200 mg/kg,饮料中则是每1 kg不超过几十毫克。加得较多,反倒让味道不可接受,所以也就没有“过量添加”的需求。中国批准使用的香精香料有400种天然的和1 453种合成的,基本上都属于类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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