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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检活动全面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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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日前,质检总局办公厅下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6年7月起,组织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
食品接触不锈钢制品是指以不锈钢为主体制成的食品容器、餐具及食品生产加工器具等制品。据专家介绍,劣质不锈钢制品用作食具餐具时,其所含重金属在高温、酸性、碱性环境中更容易析出,存在风险。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通知提出,要通过专项行动,达到有效整治行业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查处一批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案件,优化消费和市场竞争环境,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促进行业质量提升和规范发展的工作目标。
通知提出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以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二是开展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以监督抽查不合格、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主产区组织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内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三是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围绕增强打击力度,按照以查办大案要案推动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着力查办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件。对于发现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总局将在各地开展集中检查、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质检机构等,从线上线下对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
通知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企业生产资质,重点检查电水壶、电压力锅、电饭煲等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生产企业是否获得“CCC”认证证书;二是产品标注标识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是否按照《GB 9684-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要求,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标识“食品接触用”和不锈钢类型,以及是否存在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三是企业原料把关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使用不符合我国相关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材料,是否存在以低冒高、以次充好等产品质量欺诈行为;四是产品内在质量,重点抽查铅、铬、镍、镉、砷等元素是否超标,以及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电气安全指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行动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在组织发动阶段,各地将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对本地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同时,加大标准宣贯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和重点区域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轻微质量违法行为,要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限期整改;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强化惩处力度。在打击整治阶段,质检总局将组织从线上线下全面排查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案件线索,并组织有关地方局依法查处;对本阶段发现查处的质量违法案件进行登记造册,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惩戒。
通知强调,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各地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作为落实《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一项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督查督办,务求实效。

来源:中国网财经时间: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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