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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的公告 (2021年第7号)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注册产品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了配套的《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将粉剂、凝胶糖果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剂型,现予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版本,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版本为准。

附件:

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docx
文件类型: .docx 507f54d7fb7028b1743a933fc382b1f6.docx (43.70 KB)

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docx
文件类型: .docx f28fb1f4c07bd84107f5a9d83d36b55f.docx (26.10 KB)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时间: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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