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2017〕6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一)以公开加强监管政策预期引导。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方针和省委省政府、食药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省、市、县食药监管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参加食药监管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等,及时准确将食品药品监管政策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食品药品安全预期。加强省内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省内食品药品安全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广大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向好的信心。(省局宣传应急处牵头落实)加强食品药品统计数据公开,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重要统计指标数据,增加反映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效益等内容,引导社会正确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省局综合处牵头落实,信息中心配合)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省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以公开推动重大改革措施落实。加大食品药品领域改革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真正让人民群众了解改革情况,监督改革进程,评价改革成效,共享改革成果,推动食品药品领域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部门官方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对涉及“四品一械”监管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事项,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规范履职。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部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围绕年内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部门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四品一械”企业注册登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公开,通过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审批许可信息,建立行政审批许可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行政许可公示信息,确保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准确、合法、及时、有效。(省局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实施)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围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公开宣讲工作,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四品一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让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推进预决算公开,在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省局规财处负责牵头落实)
(三)以公开促进“四品一械”依法监管。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知情导向作用,引导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倒逼“四品一械”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推进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加大“四品一械” “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及查处情况。(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落实)及时开展“四品一械”安全消费警示,加强风险预警交流力度,业务处室每季度公开消费警示信息不少于1条。(省局食监一处、食监二处、食监三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医疗器械处负责落实)推进企业诚信信息公开。(省局综合处牵头落实)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省局稽查局负责落实)强化“四品一械” 产品召回、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严重违法广告等情况公开。(省局综合处、食监一处、食监二处、食监三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医疗器械处、稽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推进“四品一械”质量安全普法宣传、科普常识、应急管理等信息公开。(省局宣传应急处牵头落实)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公开医药代表相关信息,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省局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推进专项整治信息公开。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一非两超”、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潜规则”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省局食监一处、食监二处、食监三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医疗器械处、稽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推进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建立“四品一械”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指导市州、县区(市)加强“四品一械”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工作。(省局综合处、稽查局分别负责)及时公开省本级食品监督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省局综合处负责)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增强公众获取食品抽检结果、了解食品安全知识的便利度。(省局综合处、宣传应急处分别负责)在省局网站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开省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主动公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抽检质量公告。(省局稽查局、信息中心分别负责)
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建立“四品一械”案件查处联合发布机制,及时公布“四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打假执法工作动态。进一步规范“四品一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制作,公开“四品一械”违法行为处罚信息,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对全省食药监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督促各地依法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省局稽查局负责)
推进食品药品重大事故或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省内重大食品药品突发事故或事件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食品药品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对涉及“四品一械”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省局宣传应急处牵头负责)
(四)以公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智慧食药监”工程、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执法装备建设、基层标准化站所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基本信息、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信息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跟踪检查等信息公开力度,汇总公开年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省局规财处牵头落实,项目建设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实施)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细化公开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省局机关党委牵头落实,省局扶贫工作队具体实施)
三、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按照《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五公开”制度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程序,省局各处室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省局办公室牵头落实,各处室单位具体落实)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会程序,将公开属性作为制定会议方案的重要内容,提前安排谋划新闻报道和信息公开方式,需要公开相关信息的,在会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食品药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会议主办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二)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省局网站维护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切实提高省局网站管理水平。(省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省局信息中心具体实施)推进网站集约化管理,明确专人维护,保障维护经费。加强省局网站专题栏目管理,按照“谁开办,谁负责,谁更新”的责任要求,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无序发声、敷衍了事以及“僵尸网页”、“残疾网页”等问题。(省局动态、市县动态、建议提案办理栏目由省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省食安委动态、统计信息、食品抽检信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栏目由省局综合处牵头负责,办事服务、政策法规、行政复议、行政职权栏目由省局法规处牵头负责,媒体联播、应急管理、食药科普由省局宣传应急处牵头负责,财政信息由省局规财处牵头负责,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栏目由省局人事处牵头负责,机关党建由省局机关党委牵头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信息,违法广告、典型案例、行政处罚、监管执法栏目由稽查局负责,其他栏目由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提供更新内容进行维护)
(四)促进公开规范高效。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要把做好政务公开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力量,保障必要经费,健全运行机制,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考核到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体系,各市州食药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单位要明确1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对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省局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市州、县区(市)对口业务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全省食药监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延伸。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强化保密审查、过错追究、源头认定、监督评议等制度落实,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依法保障公众政务信息需求。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加强政务公开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省食药监局办公室要会同驻局纪检组、信息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及省局网站维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市州食药监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本方案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州食药监局部门网站公开。2017年12月15日以前,各市州食药监局、省局各处室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并填报好政务公开年度公开报表,一并报省食药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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