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14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1期)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大类食品614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60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3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经济开发区美佳源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湖南麻阳西晃山清泉水厂生产的水(西晃山原生态珍硒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辰溪县思蒙山泉代销店销售的,标称怀化市思蒙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思蒙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怀化市鹤城区我的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怀化市锦源山泉水厂生产的五溪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沅陵县龙泉饮用纯净水供应站销售的,标称沅陵县红山界山泉水厂生产的红山界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株洲龙翔泉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玉隆泉包装饮用水和能翔山包装饮用水,溴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益阳市高新桥南会龙山泉销售中心生产销售的彩竹饮用水,余氯(游离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长沙市天心区上民渔馆使用的勺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湘阴壹品海鲜店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虾),镉(以Ca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南县南洲爱饭酒楼销售的冬蟹(海水蟹),镉(以Ca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益阳市资阳区粤发海产品批发部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天元区人人家超市佳兆业店销售的香芹,噻虫胺和毒死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郴州市北湖区汇利购物广场美林店销售的豆角(虹豆),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岳阳、益阳、郴州、怀化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来源:湖南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间: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