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43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新增标准超九成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4月143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其中新增标准135项,代替标准8项,新增标准占标准总数的94.4%。
4月起实施的标准中,国家标准12项,地方标准44项,行业标准39项,团体标准29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19项。这些标准涉及产品或原料的标准、规程规范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其中,行业标准涉及轻工标准、农业标准、林业行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等。
据统计,这些标准实施日期分别在4月1日、3日、10日、13日、14日、15日、16日、17日、21日、24日、28日、30日。
值得注意的是,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自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代替了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关部分。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与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比,主要变化为增加了“可食下水”和“其他食品动物”的术语定义;阿维拉霉素等 13 种兽药及残留限量;阿苯达唑等 28 种兽药的残留限量;阿莫西林等 15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醋酸等 73 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修订了乙酰异戊酰泰乐菌素等 17 种兽药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安普霉素等 9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阿苯达唑等 15 种兽药的残留标志物;阿维菌素等 29 种兽药的靶组织和残留限量;阿莫西林等 23 种兽药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蝇毒磷的残留限量和氨丙啉等 6 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品种。此外,不再收载禁止药物及化合物清单。
在此特别提醒行业内相关企业,密切关注相关标准的最新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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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食品伙伴网时间:20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