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食药监办〔2018〕17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8年湖南省食品行业无证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2018年湖南省食品行业无证经营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查无办〔2018〕1号)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食品行业无证经营综合治理。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认真实施《食品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全省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源发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的底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食品行业无证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内容
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及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问题,开展全省食品行业无证经营综合治理。集中解决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的监管难题,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重点区域
以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城市社区、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及乡镇集贸市场等无证经营相对集中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
(二)重点业态
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等为重点业态。
(三)重点问题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证照过期等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租用、借用他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坚决查处取缔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黑门店”。
三、整治时间
2018年3月至10月,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到4月)。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无证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按照“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监管痕迹化”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日常检查责任,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重点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底数,建立无证经营监管台账,督促、引导符合办证法定条件且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执法协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至9月)。在进行调查摸底和规范引导后,联合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治理,对限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查处;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惩重处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地要及时总结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挖食品“三小”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问题、难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综合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省局将组织对食品行业无证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严字当头、服务为先”三大工作理念,以践行“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认真学习领会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新理念、新原则、新要求,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创业创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原则,开展无证经营综合治理。
(二)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全省食品行业无证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由食监二处牵头,食监一处、食监三处、稽查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承担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考核等工作,并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食品行业无证经营综合治理与网络食品安全、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结合起来,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工作成效。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各地要结合《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会同乡镇、社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的许可登记和小摊贩的备案管理,引导各类小微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消除无证经营行为。要树立标本兼治的理念,对困难弱势群体,应积极加强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对屡教不改者,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坚决查处取缔。
(四)完善机制,信息共享。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制度,依托12331作为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依法处理举报。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包括建立投诉举报台账、部门告知台账、立案查处台账,探索建立执法协作制度,联合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利用3?31、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食品无证经营危害,公布专项整治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及时报送,定期通报。各地要明确牵头科室和工作人员,加强数据统计和情况综合,并请于4月1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方案,5月20日、8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含统计报表),10月31日前上报总结,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经验作法等信息,省局将定期对各地综合治理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 系 人:省食药监局食监二处 颜丹
联系电话:0731-88635943
邮 箱:hnfdasjec@163.com
文章来源: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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