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1日消息 1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893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快建立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让农民愿意种粮、种好粮。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健全机制,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实施种粮补贴。稳定并强化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完善补贴发放机制,稳定农民种粮基本收益。2022年根据农资价格上涨情况,先后两次累计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300亿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是提高最低收购价。2022年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斤1.24元、1.29元和1.31元,分别比2021年提高0.02元、0.01元、0.01元,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15元、提高0.02元,释放重农抓粮信号,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是促进乡村产业发展。2022年支持建设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充分发挥平台载体作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加强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推动完善以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为龙头、区域性产地市场为节点、田头市场为基础的三级农产品市场体系。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一是强化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快建立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让农民愿意种粮、种好粮。二是积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农村电商、冷链物流、乡村休闲旅游等,引导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提升农业产业综合效益。三是推动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市场体系,积极培育农产品市场运营主体,实现农产品高效流通,推动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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